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人才交流和学术会议资助实施细则
申请单位 (申请人) |
| 举办活动时间 |
| |||
单位(居住)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 号码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
举办活动情况说明 |
| |||||
承 诺 书 | 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所填写信息内容及其他申报材料属实。 2、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盖章、签名) | |||||
申 请 资 金 事 项 | 请在下列选择申请项目打“√” □ 一. 交流娱乐扶持 □1.本项目由区政府组织或推动并由相关机构承办经费总额共计( )万元。 □2.本项目活动经费总额共合计( )万元,政府扶持所需活动经费30%共( )万元(注:最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 □ 二.举办学术会议资助 □ 1. 举办全球性国际学术会议的,给予不低于所需经费50%的资助,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项目总金额为( )万元,申请资助金额( )万元。 □ 2. 举办亚洲区域性国际学术会议的,给予不低于所需经费40%的资助,资助金额最高10万元。项目总金额为( )万元,申请资助金额( )万元。 □ 3. 举办全国性(含港澳台)学术会议的,给予不低于所需经费30%的资助,资助金额最高8万元。项目总金额为( )万元,申请资助金额( )万元。 申请单位(人): (盖章、签名) | |||||
区人才办审核意见 | 经审核,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推进“通济才智”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第( )条( )款的相关规定,拟同意其申请项目资金( )万元。
经办人: 复核人: 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社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申请项目资金。 负责人: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章) 年 月 日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 ||||||
籍贯 | 国籍 | |||||
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 | 登记注册日期 | 税务登记证号 | ||||
申请人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专业技术 资格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及以下( ) | 职业技术 资格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 |||||
主要工作业绩情况(包括获奖证书、著作、发明专利等,500字以内)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