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引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高层次人才的办法

2011/04/20

根据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为加快推动“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力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争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引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是在发展新阶段赢得新优势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把禅城建设成为新兴产业发达、社会管理睿智、市民生活智能和环境优美和谐的智慧城市的重要手段。
二、引进对象
在新IT、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掌握核心先进技术、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经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正式手续,从辖区外全职到我区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为重点引进对象: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国际相关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
(三)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四)在海内外承担过相关产业领域的重大创新项目,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五)在引领禅城新IT、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能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自带资金不低于政府给予的创业启动资金)来禅创业。
(六)海内外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
三、引才方式
(一)根据相关条件,进入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
(二)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独资、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承包各类经济实体、研究开发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四)其他形式的创新创业服务。
四、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或者提供不少于9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
(二)一次性给予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三)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给予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
(四)对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担保。
(五)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六)引进人才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创业的企业项目获得担保贷款的,补贴全额担保费用和50%贷款利息(补贴担保费用和利息最高为100万元人民币)。
(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在禅城服务满5年,不满5年而调出禅城的,应退回所缺服务年限的安家费(年按安家费的20%计)、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年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的20%计)、创业投资金(年按创业投资金的20%计)及公寓住房。
(八)在“禅城区推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投资基金”中设立“禅城区引进重点集群产业高层次人才基金”,重点用于引进集群产业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团队。
(九)在“禅城区推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投资基金”中设立“禅城区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优先支持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
(十)根据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贡献,重点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相应人才引进计划,争取获得国家或省相应资助。
(十一)支持高层次人才研发产品的市场化,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十二)享受区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根据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可将其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迁入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集体户,并对其人事档案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免收一切费用。
五、引进程序和管理措施
(一)成立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区经济促进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确定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经过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后报区政府审批。经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科技领军人物评审并入选的人才来禅创新创业,以及两院院士和相当等级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经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简化评审手续,直接报区政府审批确认。
(三)邀请国际国内相关专业的科技、产业、金融、政策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来禅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所采用的人才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参照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有关规定。
(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通过禅城区政府网、禅城区人力资源网及有关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公布。
(五)应聘者须在禅城区人力资源网(www.fsccrc.cn)上报名并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采取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方式,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特事特办,加快进度。
(七)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引进人才信息库,对所引进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动态评估,择优支持创新创业绩效显著的人才,淘汰落后。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