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报指南
2016/04/05
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0号)》(下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请有关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照表格和注意事项指南要求,如实填写资料。
一、受理对象
(一)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1.获得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
2.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
(二)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填写扶持申请表(见附件1、2、3),按照注意事项指南(见附件4)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
(二)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前交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三、受理窗口
南庄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沈炳坚,85399720,QQ:349028781,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工业园弘德路6号绿岛湖经济开发区指挥部106室;
石湾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康华,83139980,QQ:156377071,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傅利媚,82501091,QQ:626337155,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三座三楼305室(柏菲西餐厅楼上);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思亮,82000202,QQ:2184534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后座。
禅城区业务咨询窗口:
1、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介机构扶持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发展科,何伟东,82340448,QQ:405447179
2、新型研发机构扶持业务咨询:产学研科,陈涛杰,82340449,QQ:337945078
3、信息IT产业扶持业务咨询:电子信息科,李想,82340435,QQ:170986829
四、特别声明
1、各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受理。
2、各申请单位务必注意受理时间,逾期未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附件:
1.2015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2015年度中介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2015年度禅城区信息技术(IT)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4.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申请注意事项指南
5.(电子章文件)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的通知
附件1
2015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中央驻地方企业
□合资(合作)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
□社会组织 □其他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所属地税务部门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单位上年度
资产总额 万元
上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万元
申请扶持项 获得资质资格情况 文件号 选项
(1)获得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
(2)获得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
(3)获得复审高新技术企业 □
(4)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
(5)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入库培育支持 □
(6)成功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7)成功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8)成功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9)获得省级认定新型研发机构 □
(10)获得市级认定新型研发机构 □
(11)以新型研发机构为基础,获得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12)以新型研发机构为基础,获得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 □
(13)通过国家部委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禅城区建设“分中心” □
单位承诺:
本单位已阅读并了解《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引,本单位已获得相应资质认定资格,承诺积极服务禅城区经济建设,自申请扶持资金起一年内不办理迁移出禅城辖区的工商变更或注销(不可抗力除外,如产业政策改变、企业倒闭、破产等因素)。现申请对应扶持资金,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所属税务部门]填写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的税务局或分局,与年度纳税申请表上的印章一致;
2、[申请扶持项]文件号,如:粤科高字[2015]100号等;
3、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两份,盖章后附齐相关材料交到所属镇街经科局。
附件2
2015年度中介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中央驻地方企业
□合资(合作)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
□社会组织 □其他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单位从业人员数 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单位上年度
资产总额 万元
申请扶持项 辅导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复审)的企业名称 文件号 选项
(1) □
(2) □
(可追加行) □
辅导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的企业名称 文件号 选项
(1) □
(2) □
(可追加行) □
单位承诺:
本单位已阅读并了解《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引,本单位已服务企业获得相应资质认定资格,承诺积极服务禅城区经济建设,自申请扶持资金起一年内不办理迁移出禅城辖区的工商变更或注销或注销(不可抗力除外,如产业政策改变、企业倒闭、破产等因素)。现申请对应扶持资金,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申请扶持项]文件号,如:粤科高字[2015]100号等;
2、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两份,盖章后附齐相关材料交到所属镇街经科局。
附件3
2015年度禅城区信息技术(IT)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中央驻地方企业
□合资(合作)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
□社会组织 □其他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所属地税务部门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单位上年度
资产总额 万元
上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万元
申请扶持项 获得资质资格情况 文件号/登记号/注册号 选项
(1)获得软件著作登记权 (若有多件,需逐一罗列登记号) ( )件
(2)通过CMM/CMMI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 ( )级(新获得□)
(复审通过□)
(3)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 )级(新获得□)
(复审通过□)
(4)通过①、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②、ISO/IEC20000 IT服务管理国际体系认证 ① □
② □ (新获得□)
(复审通过□)
(5)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
新获得 □
复审通过 □
单位承诺:
本单位已阅读并了解《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引,本单位已获得相应资质认定资格,承诺积极服务禅城区经济建设,自申请扶持资金起一年内不办理迁移出禅城辖区的工商变更或注销(不可抗力除外,如产业政策改变、企业倒闭、破产等因素)。现申请对应扶持资金,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单位无重复申请申明:
我公司声明:此次2015年度禅城区信息技术(IT)产业扶持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扶持项无重复提交。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所属税务部门]填写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的税务局或分局,与年度纳税申请表上的印章一致;
2、[申请扶持项]文件号/登记号/注册号,如:软件著作权号2014SR183295、CNAS注册号 L7847等;
3、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两份,盖章后附齐相关材料交到所属镇街经科局。
附件4:
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申请注意事项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提交申请扶持材料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申请类别应提供的资料
(一)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类
1.《2015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需加盖禅城区税务部门业务受理印章;(可提供复印件)(若未能出具企业上年度纳税申请表,可选择提供上年度第四季度或12月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请表,要求加盖税务部门业务印章);
4.获得对应认定资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单位开户银行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二)中介服务机构类
1.《2015年度中介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与企业签订的高新技术辅导合作服务协议或合同(可提供复印件);
4.获得对应认定资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单位开户银行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三)信息技术(IT)产业类
1.《2015年度信息技术(IT)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对应认定资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复印件(IT类资质一般以证书作为依据);
4.申请单位出具无重复申请申明(内容已在申请书上反映,不再另外附上);
5.单位开户银行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填写并提交,对应《申请表》及附件打印一式两份纸质文件(可作简易装订,但确保不松散),报送至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科室。
二、特别说明
(一)扶持申报表内容,如实填写,应注意检查“单位基础数据(销售收入等应保留两位小数)”、“文件号”、申请扶持类别等,签名盖章必须齐全(①若有新版本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对应以新号码填写;②“所属地税务部门”一般填写对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所;③“上年度缴纳所得税金额”可填预缴申请表上的应纳所得税额;④申请对应扶持“选项”写“√”,若写“√”而没能附上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无效;⑤不清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培育、工程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批复文件号的单位,可随时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业务科室咨询了解)。
(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清晰。若有新版本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本(注意:申报单位名称已发生变更情况的,应同时附上工商变更证明)。
(三)获得对应认定资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必须清晰(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单位务必提供批文文件,由于批文页数较多,应选择文件正文以及附件中有对应名单的页面打印作为证明)。
(四)中介服务机构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高新技术辅导合作服务协议或合同”,应有具体服务条款,有明确对应的服务内容及责任等。
(五)单位开户银行证明,可提供开户许可或银行印鉴证明等业务资料。开户账号有变更的,应作标记说明。
三、受理对象
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一)获得2015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为“市直”单位除外;
(二)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注:2016年度获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待2017年上半年的受理通知。)
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填写扶持申请表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5:30前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五、受理窗口
南庄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沈炳坚,85399720,QQ:349028781,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工业园弘德路6号绿岛湖经济开发区指挥部106室;
石湾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康华,83139980,QQ:156377071,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傅利媚,82501091,QQ:626337155,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三座三楼305室(柏菲西餐厅楼上);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思亮,82000202,QQ:2184534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后座。
禅城区科技业务咨询窗口:
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介机构扶持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发展科,何伟东,82340448,QQ:405447179。
新型研发机构扶持业务咨询:产学研科,陈涛杰,82340449,QQ:337945078。
信息IT产业扶持业务咨询:电子信息科,李想,82340435,QQ:170986829。
附件5: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0号)》(下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对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请有关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照表格和注意事项指南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做好申请工作。
一、受理对象
(一)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1.获得2015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列为“市直”单位除外;
2.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
(注:2016年度获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待2017年上半年的受理通知。)
(二)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填写扶持申请表(见附件1、2、3),按照注意事项指南(见附件4)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5:30前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
(二)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三、受理窗口
南庄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沈炳坚,85399720,QQ:349028781,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工业园弘德路6号绿岛湖经济开发区指挥部106室;
石湾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康华,83139980,QQ:156377071,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傅利媚,82501091,QQ:626337155,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三座三楼305室(柏菲西餐厅楼上);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思亮,82000202,QQ:2184534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后座。
禅城区业务咨询窗口:
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介机构扶持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发展科,何伟东,82340448,QQ:405447179
新型研发机构扶持业务咨询:产学研科,陈涛杰,82340449,QQ:337945078
信息IT产业扶持业务咨询:电子信息科,李想,82340435,QQ:170986829
四、特别声明
(一)各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受理。
(二)各申请单位务必注意受理时间,逾期未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附件:
1.2015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2015年度中介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2015年度禅城区信息技术(IT)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4.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申请注意事 项指南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