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佛山市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2016/06/17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财税)局:
为推进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5〕29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2016年佛山市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一)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项目(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二)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三)贷款贴息项目(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www.fset.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申请,报送有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8月1日前正式行文联合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申报材料统一递交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资金管理
项目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2〕95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