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引进培养重点人才分类认定和评定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07/11
禅人社〔2016〕77 号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引进培养重点人才分类认定和评定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引进培养重点人才分类认定和评定实施细则》等六个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
1.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引进培养重点人才分类认定及评定实施细则
2.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人才安居乐业实施细则
3.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引才揽智奖励实施细则
4.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创新创业扶持实施细则
5.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设立人才集体户及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6.禅城区“通济才智”工程人才交流和学术会议资助实施细则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