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南发〔 2013〕3号

2013/03/25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 2013 年 3 月 25 日)

民营经济是南海改革开放的生力军,是增创南海发展新优势的中坚力量,是南海的根与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定不移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精神,深入实施我区“四轮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增进民生事业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我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富民强区幸福南海建设,现就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南海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南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了县域经济发展“南海模式”的核心特征。 新形势下,南海民营经济面临着龙头企业不多、竞争力不够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问题。 为此,全区上下必须在认识上更到位、政策上更优惠、资源上更倾斜、服务上更优先,为我区民营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稳立潮头、再上新台阶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明确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北斗星计划”,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和人才的力量,强化政府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切实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民营经济打造为支撑我区经济内生增长的主体力量,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三)坚定目标任务。 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民营企业,将其打造为行业的“北斗星”,形成国际资本、民营经济、公有资产、集体经济“四轮驱动”的协调发展格局。 到2015 年, 全区实现营业收入超 30 亿元的民营企业 15 家, 超 50 亿元 5 家, 超 100 亿元 2 家;到2020 年,全区实现营业收入超 30 亿元的民营企业 40 家,超 50 亿元 20 家,超 100 亿元 5 家,民营经济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二、优化融资环境

(四)大力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发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的平台作用,扎根南海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广东产业金融中心”和“佛山民间金融街”建设。 加大金融创新支持力度,撬动南海本土庞大的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建设。 引导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等模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探索建设风险投资和私募创投的投资机制,对初期优质成长型民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大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前景好的民营企业发展。

(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担保资金规模,让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得到实惠。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提升担保能力和服务水平。 整合区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民营经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支持各镇(街道)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有效促进政府服务、金融产品和企业项目之间的对接,实现政银企之间的良性互动。

(六)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纳入“北斗星计划”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缴纳税费的区级留成部分给予返还或资金补助,尽可能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精心开展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择优培育一批、辅导储备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企业上市排忧解难,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为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

三、支持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

(七)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 不断加大 R&D 经费投入,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称号并承担技术创新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推动行业自主研发,加大对行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并由政府主导选择优势行业建设研发中心。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给予技改项目贴息和资金补助。 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对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设立全区科技研发基金,加大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民营企业的奖励力度。

(八)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三大产业发展平台的辐射带动效应,统筹规划全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确平台建设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重点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各镇(街道)要加强辖区产业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产业链招商,做亮产业特色,进一步放大我区产业基地的吸纳作用和集聚效应。

(九)加强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体系,提高企业品牌培育的能力和绩效。 鼓励民营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和参与标准制订,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资助。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四、鼓励和引导民企做大做强

(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总部经济。 建立总部经济发展的综合政策扶持体系,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向总部企业转型,培育本土特色民营企业总部。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总部载体,设立总部经济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设立总部的奖励扶持力度。 经认定为总部经济的民营企业,按照区政府相关扶持措施给予奖励。

(十一)深入实施“北斗星计划”。 对纳入“北斗星计划”的民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组”特殊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其在增资扩产、兼并重组、科技研发、上市融资、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实现民营企业壮大发展增创新的优势和条件。 充分释放更多政策和空间,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集体经济转型、三大平台建设等全区重点项目,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十二)精心呵护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 坚持“扶大、稳中、护小”的原则,继续推进“雄鹰计划”和“选种育苗计划”,稳固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加快推进七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和培育新兴产业企业,造就一批科技小巨人和行业隐形冠军。 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大力培育一批小而精、专而强的明星企业。 积极完善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建立良好的协作共赢关系。

(十三)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引导民营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从传统治理模式向现代治理模式转变。 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规范发展登记为私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开放多元的产权组织结构。 组建南商学院和“创二代”俱乐部,启动企业家素质培训工程,建立政校企联合办学、合作培训等机制,提高民营企业家及其接班人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提高政府和商协会服务水平

(十四)优化行政服务环境。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工商登记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精心完善“企业·家”、“创享·家”和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加大财政投入,用活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推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打造一条龙、一站式的优质贴身服务。 推行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制度,与企业家做朋友,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切实为企业遮风挡雨、排忧解难。

(十五)落实人才保障政策。 坚持人才立区战略,深化实施“蓝海人才计划”,用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进创业创新领军型人才团队落户南海,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撑南海创新型城市建设。 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自主开展人才引培工作,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会办学力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养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支持民营企业人才落户,在全区年度总量入户指标计划内,对纳入“北斗星计划”的民营企业,给予优先办理入户和放宽入户条件。

(十六)切实活化土地资源。 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土地使用的政策和意见,以“尊重历史、明确界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为准绳,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等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向上级争取用地指标,用好用活“三旧”改造政策,切实解决优势成长型民营企业用地难问题,重大发展项目优先调剂安排用地指标。 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 进一步释放集体土地潜力和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十七)强化工商联、商会和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 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委、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镇(街道)商会的组织和阵地建设。 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行业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发展研究工作,提升协调服务水平。 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将政府事务性、辅助性职能切实转移给商会、行业协会承担,以更好发挥商协会自我管理、服务经济的职能。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宏观指导。 成立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和指导,及时准确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确保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十九)加强考核监督。 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对镇(街道)、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 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评议政府部门服务和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实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十)弘扬南商精神,引领南商再出发。 组建南商研究会,精心组织学术力量,深入挖掘和总结南商精神。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南商精神和南海民营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增强发展信心,凝聚南商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包容南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极鼓励和支持南商再出发,坚定走自己的路,积极打造以政府细心呵护为导向、民企主动进取为核心、社会广泛包容为基础的南海民营经济发展格局,增创新优势、再饮“头啖汤”,努力开创南海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天地。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注重创新,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助推南海民营经济扬帆前行、再立潮头。

发: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管委会、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区各人民团体、直管单位。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2013 年 3 月 25 日发